新华企业债务:股东责任、催收要点与转让条件解析

一、企业负债时股东应承担何种责任

公司出现欠款情况,股东所承担的责任如下:
  1.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度为限度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,以其认购的股份数量为界限,对公司承担责任;
  1. 存在出资瑕疵的股东,需在尚未缴纳的出资本息范围内,对公司债务无法清偿的部分,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。
通常情形下,依据相关法律规定,公司债务理应由公司自身承担,股东一般不会承担公司债务。这是因为股东对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,所谓有限责任,是指公司成立时,股东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的股权比例,足额缴纳出资从而获取股权。当股东全额完成出资义务后,其责任实际上已履行完毕。此后,公司债务由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外承担责任,与股东并无关联。

二、公司债务催收需关注哪些法律要点?

在公司追讨债务过程中,应当留意以下法律问题:
  1. 债权必须真实存在且具备合法效力;
  1. 注重留存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各类证据;
  1. 积极查询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;
  1. 严格关注诉讼时效,避免超期,同时保留好催收记录与证据,必要时可作为导致诉讼时效中断的事由;
  1. 若债务存在担保,需在担保期限内主张相关权益 。

三、公司债务能否进行转让

公司债务是可以转让的,但需满足以下条件:该债务是合法有效存续、且能够进行转让的债务;债务人与受让方就债务转让达成一致意见;并且债务人获得了债权人的同意。

新华区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,是平顶山市四个市辖区之一,位于平顶山市中西部,自北沿顺时针方向分别与宝丰县、卫东区、湛河区、鲁山县毗邻,是平顶山市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商贸中心,素有“鹰城明珠”的美誉,境内有香山寺、鹰城广场、湛河公园等旅游景点。新华区下辖9个街道、1个镇和1个管委会,行政区域总面积67.3平方千米,总人口31.93万人(2012年)。2013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192.7亿元,同比2012年增长3.6%。截至2014年,平顶山市新华区下辖9个街道(曙光街街道、光明路街道、中兴路街道、矿工路街道、西市场街道、新新街街道、青石山街道、湛河北路街道、西高皇街道)、1个镇(焦店镇)、1个管委会(香山管委会),共计32个社区、31个行政村。新华区位于河南省中部,平顶山市中西部,地理坐标北纬33°42′-33°49′,东经113°04′-113°48′。东以开源路为界与卫东区毗邻,西与宝丰县、鲁山县接壤,南与湛河区隔河相望,北连宝丰县。